近日,经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大连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复州湾海盐》(db2102/t 0018-2021)正式发布实施。标准由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集团公司起草,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管理,于3月3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是在收集国内有关海盐的资料,召集盐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及生产企业的专家召开标准制定咨询会,认真听取、收集和整理了各方面对地方标准制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查阅了复州湾地区海盐历年检测数据等相关技术资料后,在大量客观的检测数据的基础上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包括复州湾海盐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复州湾海盐产品地方标准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为产品组织生产、出厂检验、技术交流、质量监督检查等提供依据;二是对消费者和社会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三是能够促进复州湾海盐产业发展,使复州湾海盐生产企业有标可循,推动复州湾海盐产业逐步实现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四是能够维护集团公司食用海盐在全国海盐行业产品中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提升复州湾海盐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