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0|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27号)精神,我市积极响应,迅速组织落实,于2018年5月10日印发《泰州市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18】68号),成为全省首个完成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的省辖市。
通过改革,泰州市经信委理顺了职责关系,优化了资源配置,创新了管理方式,既确保了政企分开,又确保了全市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为促进我市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