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02|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
淮安市8家食盐定点企业(其中:1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7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在新的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审核中全部一次通过,并于近日领取食盐定点生产或批发许可证书。新的许可证书有效期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按照《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今年4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19号公告,公布了新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今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新的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及其管理办法,部署了对省内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规定,工信部门组成专家组对予以受理的企业开展了全面审核,包括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重点审核企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是否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规范条件》要求,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