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08|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
为适应集团公司转型发展步伐,推进公司树立有内涵的文明生产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集团公司下发了《大连盐化集团文明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要求,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对辖区范围内的文明生产负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实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办法》中对公司办公区、生产车间和班组、施工作业现场、职工宿舍、员工素养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标准要求,集团公司文明生产检查组将对各单位、部门的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末,评出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文明岗位的荣誉称号并授荣誉牌匾,进行通报表扬和经济奖励,组织相关人员参观学习;对检查评比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