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1号《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大连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已组织完成《地理标志产品 复州湾海盐》大连市地方标准(报批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6月20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给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庭家
电 话:13664235302
传 真:0411-85205764
邮 箱:604263779@qq.com
附件 1:《地理标志产品 复州湾海盐》(报批稿)
2:《地理标志产品 复州湾海盐》编制说明(报批稿)
3: 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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